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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打工的那些伤“薪”事
作者: 时间:2022/7/28 阅读:

  来了来了,

  又到一年暑假时,

  长达两个月的假期,

  得好好利用起来,

  别让它轻易溜走。

  有的大学生去旅游,

  有的回家看望父母,

  还有的决定去实习或打工,

  一则能增长见识、

  感知社会、提升能力;

  二来能“搞钱”增加收入,

  赚些学费和生活费,

  减轻家里财务负担。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设想虽好,

  但不会都那么顺利。

  几年前,

  有媒体做了“暑假职场生存状况调查”,

  结果显示,

  假期打工的大学生,

  最担忧的不是“工作累不累”

  “薪酬高不高”,

  而是担心自己被骗。

  应该说,

  随着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社会上大多数实习、打工的岗位是正规的,

  不过也总有“老鼠屎”恶心人,

  大学生社会阅历尚浅,

  有一些“坑”,

  一不留神就掉进去了。

  根据公开报道,

  有的企业和职介机构让学生交

  办公费、置装费、保证金等五花八门的费用,

  实习完了,找各种理由不退;

  还有明明双方约定好报酬,

  到了结账时翻脸不认

  雇佣方不支付或者少支付

  甚至玩消失;

  有人以销售人员的名义,

  招学生去工作,

  其实是传销陷阱,

  还逼学生如法炮制,拉亲朋入伙;

  有的企业找各种理由扣罚工资,

  比如要求暑期工在一定时间内,

  以难以企及的标准完成,

  没有完成就扣钱。

  很多学生着急返校,

  又苦于没有证据,

  只好忍气吞声认倒霉。

暑假打工的那些伤“薪”事

暑假打工的那些伤“薪”事

暑假打工的那些伤“薪”事

  暑假工,很不易,

  大学生们起早贪黑,忍气吞声,

  用稚嫩的肩膀扛起生活的责任,

  挣的每一分都是辛苦钱。

  但到头来,

  劳动所得被“黑”,

  还可能搭进去一笔钱。

  一些大学生由于缺少自我保护意识,

  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个别企业和不法分子,

  将大学生视为“待宰的羔羊”,

  想方设法榨取油水。

  这种“毒招”,

  不仅对这些大学生不公平,

  更是对法律的挑战。

 

  先要厘清一个误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规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

  不视为就业,

  未建立劳动关系,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这个规定,

  大学生无权强求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这不代表,

  学生就可以被肆意“盘剥”。

  只要双方是事实上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

  就依然受到《民法典》相关条款的保护。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大学生要先树立防范意识,

  通过正规渠道寻找暑假工,

  别轻信网络上来路不明的招工广告;

  对“先交费、后入职”的岗位,

  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

  面对“高收入”承诺,

  更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虽然没有正式劳动合同,

  但学生可以要求签订协议,

  把重要的信息,

  比如薪酬、岗位责任、工作时长等,

  用白纸黑字的方式固定下来,

  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如遇不公,

  要向人社部门举报,

  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解决问题,

  “你越缩头,对方就会越嚣张”。

  化解大学生重重“薪”事,

  监管应该与学子们“薪”心相印。

  有关部门要把暑期工纳入日常监管的范围,

  经常通报典型案例,

  假期前和学校一起做好提示工作;

  针对那些对大学生打歪主意的企业和中介,

  更要毫不手软,严厉处罚;

  建立警示黑名单,

  提醒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畅通暑期工维权的渠道,

  支持和帮助暑假工依法维权;

  同时,

  有关部门也要提示企业用好暑期工,

  作为企业的“新鲜血液”,

  用好了可以为企业注入活力。

  如果总在薪酬上“缺斤短两”,

  在权益上“揩油占便宜”,

  互联网发达的时代,

  “差评”也是难逃的,

  久而久之会让企业形象受损。

  暑假打工是大学生迈向社会的第一步,

  也是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经历,

  全社会应该共同呵护好

  他们的这段特殊记忆,

  不要让他们回想起来,

  只剩下尔虞我诈,天雷滚滚。

  “社会初体验”,

  应该健康、美好才对。

  你在暑假打过什么工?

  遇到过哪些难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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