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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6-6-6 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窗口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岗位

㈠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后出生),名额2名。

㈡岗位为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岗位操作规范与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纪录;

2.工作勤奋踏实,责任心强,积极乐观,能承受工作压力;

3.有一定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应变能力,普通话标准;

4.具备拟招聘岗位相应的知识、经验、能力;

5.仪表端庄、品行端正。

㈡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安庆市区户口。

三、报名事项

㈠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证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同时提交《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格见附件。

㈡报名时间:2016612-2016614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㈢报名地点: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07办公室(市府路7号),联系电话:5347220

㈣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录用程序

对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五、聘用和管理

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按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与市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1800/月,试用期3个月,参加社会保险。

 

 

 

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63

 

相关附件:1:报名表下载[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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