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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庆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4人公告
作者: 时间:2015-4-27 阅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5年度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潜山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14名工作人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4月24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aq.hrss.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潜山县政府网(http://www.qsx.gov.cn)、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srs.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2015年度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2015年度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5月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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